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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璧山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招聘15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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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治超工作人员15名,其中男12名,女3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违纪情况记录。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三)年龄:男,18—40周岁;女,18—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四)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五官端正、无残疾、口吃、色盲,达到聘用体检标准。

同等条件下,原则上优先确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和农村特困人员、退役士兵、未就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 1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3办公室(璧城街道璧渝路255号)

3、联系电话:41421294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有效证件,包括: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流程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分值6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公文写作。

2、面试。按笔试成绩前20名(男,前15名,女,前5名)进入面试,面试分值4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面试成绩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值计算。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若有1名体检不合格,则由第2名替补参加体检,以此类推。。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考试成绩等。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报送市公路局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完善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招聘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人事关系。

聘用人员工资1800元/月,保险等按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璧山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冯伟

联系电话:41421294

重庆市璧山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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