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荣昌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荣昌区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灭火救援岗位专职消防员20名,消防文员岗位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专职消防员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消防文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专职消防员年龄在18至35周岁,消防文员年龄在25至38周岁。
(四)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10%,裸眼视力不低于4.5。专职消防员身高162cm及以上,消防文员身高158cm及以上,其他符合体检有关要求。
(五)专职消防员:限男性,热爱消防救援事业,且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社会抢险救助工作,部队退役士兵优先。消防文员:限女性,具备优秀的党政机关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会使用基本办公软件,汉语言文学专业或具有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记录的不能报名,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不能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完整填写并打印《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报名表》后,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连同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和退伍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一并发送至邮箱842880848@qq.com。招聘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46737429。
(二)测试和面试
1、测试。专职消防员测试1500米跑、100米跑和单杠引体向上。消防文员笔试公文写作,办公软件基本操作。地点:区消防救援支队。
2、面试。主要了解应聘者求职动机、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等。地点:区消防救援支队四楼行政会议室。
测试、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测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以电话形式通知。
(三)体检
参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拟招聘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体检费用由区消防支队支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治审查
经体检合格人员,将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递交到区消防救援支队,支队根据政治审查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四、用工形式及相关待遇
(一)用工形式
专职消防员分配到支队所属各消防救援站,履行消防灭火救援、社会抢险救助工作职责,统一食宿,实行24小时在岗准军事化管理,遵守消防救援站各项管理制度规定。消防文员分配到支队机关工作,实行机关上下班工作制度,特殊情况除外,遵守支队机关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规定。
(二)相关待遇
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
1、薪酬待遇。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试用期间工资1800元/月,合同履行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办理5类社会保险,专职消防员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专职消防员,转正后薪酬由基本工资、训练管理绩效、年度奖励等构成,为3600-4100元/月及以上,工龄满1年增资100元/月,食宿和服装由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提供。(2)消防文员,转正后薪酬由基本工资、工作绩效、伙食补助、工龄工资等构成,为2400元/月及以上,工龄满1年增资100元/月,根据人岗相适、综合能力,增发工作绩效。
2、休假待遇。专职消防员实行轮休制度,每月轮休8天,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执行战备制度,因工作原因未轮休的,予以补休或按规定发放补贴。
特别声明:本次招聘工作由区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不收取任何费用和押金。未授权任何社会培训机构对应聘对象进行入职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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